◎摘 要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路径。针对当前我国高质量科技供给不足、高校职务发明成果与企业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不够协调等现实问题,需积极发挥高等教育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引导高校和产业“双向奔赴”,在加强基础研究投入、优化学科布局、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和健全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有效破解融合障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关键词 高等院校;产业需求;科技创新;产业创新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仅是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构筑未来竞争优势、赢得发展主动权的战略抉择。[1]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国首次跻身全球创新指数前十强,位列第10位,显示出我国创新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然而,我国创新体系建设仍存在结构性短板,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2],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亟须进一步提升。高校、企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需更加主动作为,驱动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瓶颈探析
引导高校和产业“双向奔赴”,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打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实践的链路[3]。当前,这些领域仍存在亟待突破的瓶颈与短板。
一是高质量科技供给不足。高质量科技供给绝非简单的技术应用叠加,而是源于对科学原理的根本性把握。长期以来,我们在关键技术领域面临的“卡脖子”困境,表面上是设备工艺受制于人,本质上则是基础理论和原始创新储备不足。2025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的比例为7.08%[4],创历史新高,但相比主要发达国家12%—23%的比例仍有明显差距,尤其是企业在基础研究总体投入中的比重不高[5]。从原始创新成果来看,根据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统计的全国高校原始创新案例,高校的原始性科学创新成果、原始性技术创新成果、原始性工程创新成果分别占比24.89%、70.99%和4.12%,我国高校的原始性科学创新和原始性工程创新成果比重不高。“从0到1”原始性科学创新成果供给不足,高端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依然存在“卡脖子”问题,导致产业升级和产业安全发展受阻,制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6]。
二是高校职务发明成果与企业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高校研究重心与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侧重于职称评价、项目申请、专利申报、论文发表等需要。专利作为实践应用性较强的科技成果,虽然在高校层面已经开始通过横向项目方式让教师更多参与技术落地,但是现实中专利在高校的作用主要为保护研发成果,产业化应用仍与企业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9.6%,高校的有效专利产业化率明显低于国内的企业和科研单位,反映出高校供给的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7]。
三是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不够协调。我国人才培养体系面临顶尖人才引进困难、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和青年人才培育不足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等方面的突破,不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虽然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丰富,但人才培养的方向与融合发展需求还存在脱节问题,高校产教融合载体缺乏,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结合不紧密,人才培养的实践创新性不足,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培养滞后,难以有效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导致现有人才供给与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匹配度存在偏差[8]。
四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以企业或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尚不畅通,大量的科技成果仍停留在实验室、示范工程阶段,能够真正实现产业化的比例不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不足。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等编写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只有约1/4的高校院所成立了适合自身特点的技术转移机构,约1/4的高校院所与市场化转移机构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校在技术经理人和科技成果管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方面还需要加强。高校系统与产业界管理评价体系差异较大,高校的评价体系以文章成果和专利为主,产业界的评价体系是以盈利为导向。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法律保障有待强化,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权、单列管理、收益分配、尽职免责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待完善。
迈向“十五五”发展新阶段,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产学研用有机衔接,在基础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方面协同发力、系统推进,构建高校与产业双向赋能新格局,持续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提升原始创新策源能力
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是提升原始创新策源能力的根本前提,也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战略支点,要汇聚多方力量,加快塑造原始创新能力新格局。
强化高校战略前瞻性引领性创新,发挥科教资源枢纽作用。高校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要起到协同互促作用,既要引导高校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又要鼓励高校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前沿探索。支持高校以坚持“四个面向”为战略导向,从国家战略需求中凝练重大科技问题,以先导项目为牵引,持续开展具有原创性、颠覆性的科技创新活动。尊重基础研究规律,根据问题的重要性和成熟度、预期研究成果的原创性等提前部署,分类推进科学研究。
布局和提升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要完善自身实验室体系,与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开展紧密合作,布局和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集群,强化高能级科创平台集群对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与地方产业链深度耦合,实现科技创新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精准对接,通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为突破产业发展瓶颈提供高质量科技资源供给。
持续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打破传统体制条块分割,构建目标一致、协同攻关的高效组织形式。在国家创新体系中,高校与科研机构处于基础研究理论的最前沿,要引导和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创新联合体。其中,龙头企业负责需求牵引、系统集成和工程验证,科研机构专注原始创新和技术攻关,高校侧重基础研究支撑,政府提供政策激励和环境营造,共同形成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
探索多元化的基础研究经费来源,助力培育高质量科技成果。政府要积极引导高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不断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在总研发经费中的比重,打造基础研究经费来源多样化格局,鼓励“从0到1”的原始创新。例如,北京在原始创新领域,形成了自然科学基金“市—区—企业”共同出资联合基金模式,引导企业出资、出题,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基础科学问题和“卡脖子”问题。联合基金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产业提出技术需求,研究人员进行攻关,带动企业由“局外人”转变为“出题人”,不断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高校与企业间的合作联系。
依托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试点建设一批面向未来产业的创新研究中心。未来产业创新研究中心要以清晰的产业未来场景(如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为牵引,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培育、人才培养、战略规划等方面协同推进。按照创新链条的不同阶段,柔性配置高校基础学科、工程学科科研力量,企业研发部门的科学家与工程师,形成跨学科、跨机构的联合攻关团队,打造代表国家水平、具有国际影响的未来技术创新策源地、复合功能建设样板地、新型创新机制试验地。
优化学科建设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协同发展
面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时代要求,高校必须打破传统学科建设的路径依赖,以国家战略需求与未来产业变革为牵引,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通过学科建设逻辑与产业发展逻辑的系统耦合,深化产教融合协同发展。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推进高校学科建设。高校应主动打破学科壁垒,一方面推动传统优势学科更新内涵、突出特色,另一方面前瞻布局新兴交叉领域,系统拓展学科的深度与广度。要引导学科建设紧密对接区域发展与产业前沿,积极探索交叉学科新方向,促进多学科深度融合,催生新的研究领域与方法路径。同时,探索“学科集群”试点建设,以问题为导向汇聚相关学科力量,构建协同联动、支撑有力的学科体系新生态。
鼓励跨部门学科建设,建立健全学科动态调整机制。教育和产业部门应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联合研究制定学科调整计划,前瞻研判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加强教育和产业有关部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的供需对接。围绕产学发展需求构建新的课程、教材和知识体系,根据经济和产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高校学科动态调整机制,促使高校学科建设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
构建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教育体系,强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协同发展。高等教育需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依据产业趋势超前布局专业,为产业创新储备高端人才;职业教育应紧密围绕区域产业需求,动态调整专业设置与课程内容,深化产教融合,通过建立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培养实践能力强的技术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则要加强与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衔接,为产业人才提供终身学习的机会与平台,满足其知识更新与技能提升的需求。
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建立政府、企业和学校深度参与的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政府应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产教融合提供制度保障;学校要主动对接企业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课程体系、开展实践教学等,引进企业技术骨干参与学校教学;企业需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提供实习实训岗位、设备技术支持等,同时将行业前沿技术与企业文化融入教学内容,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提高人才的岗位适应性与就业竞争力。
加大人才引进培育,支撑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通过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链条协同,为产业创新发展注入智力动能。
强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对全球顶尖科学家的引进主体作用。一方面,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引进国际顶尖科学家的重要抓手。高校可以通过专家访问、讲座等形式积极与研究领域的全球最顶尖科学家建立联系,关注其长期发展需求,寻找机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后续的引才工作打好基础。另一方面,探索以市场化机制引进顶尖科学家的途径。依托科技领军企业所建立的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引进顶尖人才中的阵地作用,使其成为集聚全球高层次人才的重要载体,给予企业在人才认定方面更多的自主权。
强化青年人才的创新资源供给,培养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中坚力量。支持青年参与重大科研攻关任务,明确青年按一定比例参与国家级项目,支持在“根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原创技术策源地、产业链建设等重要任务中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针对青年在不同层级项目的差异化需求,建立青年参与科技创新体系化支持机制,推进创新资源向青年科技人才倾斜。设立青年重点项目库,采取“赛马制”“链主制”及青年科学家项目等组织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择优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给青年提供参与机会。为青年科技人才赋能放权,落实青年人才在科研项目、学术交流、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自主选择权。
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育更具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高校本科阶段培养模式要更加进一步强化高质量的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通专结合,才能不断提高学生的高阶认知能力、创新能力,为我国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本质量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研究生教育要做到规模扩张、结构优化与提高质量相结合。其一,建立与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动态对接的招生计划调节机制,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等关键领域稳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并配套提高生均经费与奖助力度,保障培养资源。其二,大力优化培养结构,前瞻布局交叉学科建设,增加专业学位博士点比重,推动与龙头企业共建“项目制”研究生培养班,强化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实战能力。其三,深化以提升创新能力和实践素养为核心的培养模式改革,全面落实博士生资格考试与分流制度;推广校企双导师制,支持研究生深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前沿企业研发一线开展课题研究。
畅通科研人员在高校与企业间的流动机制。国家需着力构建制度化、常态化的高校与企业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加强企业科研人员在高校与企业间的流动和衔接。建立健全“产业教授”专项制度,鼓励高校设立一定比例的岗位专门用于引进企业科研人员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员,承担教学与联合指导任务。完善人事、薪酬与评价的衔接保障,推动高校与企业合作建立“人才双聘协议”,明确科研人员在流动期间的职务、薪酬、社保及成果归属。建立以项目为纽带的“旋转门”机制,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创新项目中,明确要求项目团队须由高校教师与企业专家共同组成,并实行阶段性驻地合作。
健全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成果从知识形态向现实生产力演进的惊险一跃。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是涉及产权制度、服务生态、人才激励、平台载体的系统性重构,是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战略枢纽。
完善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一方面,建立健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形成企业“出题”、联合“答题”、市场“阅卷”的创新模式,畅通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另一方面,积极整合资源,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将分散的创新资源进行系统性整合与智能化匹配,对科技企业的需求、科研机构的成果以及服务机构的产品进行精准分析和匹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创新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组织建设模式。高校可通过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技术转移工作站等多样化的技术转移机构组织形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开展成果转化、技术许可、合作转化等不同形式的转化。鼓励高校与企业联合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熟化平台,助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建设一批专业化复合型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加大对国外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技术转移人才引进力度,支持部分有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经验丰富的高校设立相关专业,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储蓄池,发挥好技术转移平台对技术转移人才的培育作用,构建技术经理人和技术经纪人专家库。
创新高校和产业融通的评价体系。在高校评价体系中,设立 “产业贡献度”相关专项指标,将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案例、基于真实产业需求培养的毕业生质量等纳入考核体系。在产业扶持政策与高新企业相关认定中,认可企业投入基础研究,与高校共建研发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等“非即时盈利”行为的长期价值。由政府牵头,联合学术界与产业界专家,共同开发适用于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综合评价框架。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推动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科技成果评价、保护和管理机制。针对科研人员“不愿转”难题,推行职务科技成果“先确权、后转化”,明确收益预期;针对“不敢转”顾虑,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剥离定价环节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同时强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法律保障,为高校、科研院所畅通转化路径、释放创新活力提供制度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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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劲.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要强化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能力[J].人民论坛,20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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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谷业凯.从0.44个百分点看科技创新“加速度”[N].人民日报,2026-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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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劲,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原载2026年第5期《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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